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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世间已无理想乡 — 晴岚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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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2-08-21T04:56:53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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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黑豆早期思想学术研讨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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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目前黑豆的早期史料大部分还是口口相传的，这对后世学者研究其早期思想是不便的，容易造成失真。</p><p>故此成立黑豆早期思想学术研讨会，陈列一些史料，挖掘一些思想。</p><p>早期的定义，暂定2015年及以前。</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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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黑豆]]></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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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22-08-21T04:56:53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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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大岛龙玄：日本佛教戒律的历史变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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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源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a044710100gy3k.html</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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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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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04-11T03:36:30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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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智清：日本的僧人所受大乘戒果真是鉴真大师所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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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源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2f38bb0102vyel.html</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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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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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6-04-11T03:32:51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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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那个拉丁桥边的爱国愤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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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1914年6月28日上午10时，塞尔维亚青年普林西普在萨拉热窝的拉丁桥边向奥匈帝国的斐迪南大公夫妇射出了两颗费效比极佳的子弹，大公夫妇随之毙命，而随后倒下的，还有100万塞尔维亚人以及1200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丧生的人们。</p><p>与教科书中所述的内容不同，普林西普并不是当地人（也就是波斯尼亚-黑塞哥维纳，简称波黑）眼中的“民族英雄”，在行刺行动之后，愤怒的萨拉热窝市民当场擒住了这个“爱国者”，警察不得不把他与波斯尼亚人拉扯开来。</p><p>波斯尼亚人的这种态度并不令人匪夷所思，因为从1643年开始，波黑就是东正教塞尔维亚、穆斯林土耳其、天主教奥地利的争夺之地，三者之间，塞尔维亚既不强大，也不富足，同时更不具备文化上的感染力——它们最拿手的，仅仅是“同属斯拉夫民族”这个空洞无物、但足以慷慨激昂的民族主义大旗。与塞尔维亚的民族主义者相反，斐迪南大公夫妇却没有道理遭致痛恨，这个酷爱狩猎的奥地利贵族虽是帝国的继承人，但其不功名利、平易近人，甚至为了他的爱人——出身低微的苏菲女伯爵——放弃了子女的王位继承权，成就了“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爱情佳话，更重要的是，他对波斯尼亚的独立倾向，一直持一种宽容、理解的态度，以至于他反倒成了波斯尼亚人的父母官、奥匈帝国鹰派人物的眼中钉——塞尔维亚愤青普林西普所刺杀的，一个是奥匈帝国鸽派的代表人物，另一个则是哈布斯堡皇室痛恨不已的下层外来户——所以说，这两枪打得有何意义，实在有些不明不白。</p><p>但是民族主义所培养的那些爱国愤青可不这么想，这班人考虑问题的方式就是：杀了奥匈的高官，就是打击了奥匈帝国，至于这个高官是什么地干活，则没有必要考虑；同理，他们也认为，波斯尼亚人属于斯拉夫人，塞尔维亚也属于斯拉夫人，塞尔维亚要“大国崛起”，那么就一定要把波斯尼亚从奥匈帝国手里抢过来，至于波斯尼亚人愿不愿意、或者抢过来之后能不能管理好这片土地——则不是他们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他们能够考虑的）。</p><p>塞尔维亚就是这样患上了巴尔干半岛上常见的“大国综合症”，这个国家在历史、文化上比不了希腊，经济上又与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相距甚远，但野心却无人能及，这个深居巴尔干核心位置的国家，冥冥中似乎有一种代表南斯拉夫人根本利益的“历史使命”（这一点很像俄罗斯自诩的“天命”），于是在自己的国家还未走上正轨的时候，便忙不迭地开始了“输出革命”——难怪这个国家与俄罗斯总是惺惺相惜、投怀送抱。</p><p>讽刺的是，在普林西普刺杀了斐迪南大公之后，弹冠相庆的竟然是德国的威廉二世和奥匈的好战人物（如奥匈帝国总参谋长赫特岑多夫）——他们都认为挑起战争最好的借口来了，而较之协约国，同盟国的准备更充分，胜算更大（一战的历程说明了这个判断多少有些道理），而被吓破胆的反而是塞尔维亚的帕西奇政府，面对奥匈帝国随之提出的一连串赔偿条件（一共十项要求），若不是俄国背后撑腰，它本来是打算全盘接受的；俄国也在为这一事件懊悔不已，因为它们并没有做好打仗的准备（他们对塞尔维亚驻俄公使说“我们建议塞尔维亚政府要非常慎重地对待那些能够增加反塞情绪并造成危险局面的问题”），沙俄在此之前曾秘密扶植普林西普所在的“黑手会”，显然是想让这班人为其火中取栗，但发现这支敢死队很有可能把自己也拉下水后，俄国便狠踩刹车，停止了资助——可惜为时已晚。</p><p>塞尔维亚伟大的爱国愤青普林西普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那两枪给世界造成了多么大的混乱——7月28日，奥匈帝国对塞尔维亚宣战；7月30日，俄国开始战争动员；8月1日，德国对俄宣战；8月3日，德国对法宣战；8月4日，英国对德宣战；8月6日，奥匈对俄宣战；8月12日，英国对奥匈宣战——萨拉热窝事件就像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击，撞倒了欧洲维持了半个世纪的相对和平。</p><p>可怜而又可悲的塞尔维亚为自己的民族主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它的军队并不如同它的野心那样强大，在成功地抵挡了奥匈帝国漏洞百出的几轮攻势之后，随着德军的来到以及保加利亚（这个国家号称“巴尔干的普鲁士”，以穷兵黩武而著称）的参战，塞尔维亚彻底崩溃了——直到一战末期，塞尔维亚的大部分领土仍被敌人所占领。</p><p>1918年末，德国战败投降，塞尔维亚人重新回到了巴尔干，这场战争本不属于塞尔维亚，它的分量亦无足轻重，对战争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但它却为此付出了45万军人和65万平民的生命，占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死亡率位列各交战国之首——这一代价是令人惊讶的，普林西普为了一片法理上不那么站得住脚的“失地”（波黑的塞族比例仅为三分之一左右），刺杀了一个温和的外国贵族，换来的却是无数国民的死亡，此种“爱国”真是匪夷所思。</p><p>值得一提的是，奥匈帝国对待普林西普这个刺客，倒也没有丧心病狂地处以极刑（奥匈帝国皇帝弗朗茨·约瑟夫甚至还赦免了另外两名刺客），而是将其关押在监狱里，其间还为他做了一次手术，直到1918年4月，这个塞尔维亚的“爱国者”终于由于肺结核死于狱中，年仅24岁。</p><p>普林西普同志的“爱国”虽然“爱”死了一百万同胞，但他毕竟是为了响当当的民族主义而献身，无论付出了多么大的牺牲，塞尔维亚人好歹扬眉吐了一口气（对于民族主义者来说，能够扬眉吐气一把，便尽可以忘却其代价了）：1918年12月，“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和斯洛文尼亚人王国”（也就是后来的“南斯拉夫王国”）成立，从国名来看，“塞尔维亚”排在了第一位，而且他们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波斯尼亚，甚至还把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和马其顿收入囊中，可谓风光一时。此时奥匈帝国已烟消云散，普林西普也终于名正言顺地成了英雄。1920年，普林西普的遗骸被迁入萨拉热窝的荣誉公墓，其上演“爱国壮举”的那座拉丁桥也改名为“普林西普桥”。</p><p>可惜的是，历史并不总是向着某些理想主义者设定的方向前进，塞尔维亚人把持的“南斯拉夫王国”并非就此铁板一块，它的各个民族从来也未像童话中所说的那样“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经济发达的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不满塞尔维亚的统治，波黑、科索沃的穆斯林也异常反感“大塞尔维亚”的滥觞。1941年4月6日，纳粹德国入侵南斯拉夫，南斯拉夫军队中的非塞尔维亚人立刻离心离德，反戈一击，在“闪电战”前，南军迅速分崩离析。萨拉热窝沦陷之时，普林西普再次被打成叛国者，那些“英雄陈迹”被纷纷扫除。在德国人的庇护下，师从于“大塞尔维亚主义”的“大克罗地亚主义”甚嚣尘上，他们成立了恶名昭著的“乌斯塔斯”，这班人屠杀起塞尔维亚人来，比德国人、奥匈人更加残酷无情（德国占领军甚至为此多次向“克罗地亚独立国”政府提出抗议）。</p><p>当南斯拉夫游击队配合苏联红军把德国人第二次赶出国土之后，普林西普再次恢复了“民族英雄”的“身份”，作为一个克罗地亚人，铁托深知“大塞尔维亚”的危害，但是毕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是旧南斯拉夫王国的继承者，如果仍把普林西普打入冷宫，那就太傻了，于是在1977年，“普林西普桥”再次得名，普林西普当年持枪站立的地方被用水泥浇铸成脚印的印模，旁边的铭文写道：</p><p>“1914年6月28日，加弗利洛·普林西普就是从这个地方刺杀了奥地利斐迪南皇储及其夫人索菲亚王妃。”</p><p>历史有趣但又公正的地方在于：它从来都会教那些荒谬的行为露出马脚——无论时间早晚，也会为骇人听闻的事情书写定论——无论它曾披上什么样的华贵外衣。铁托凭借着高超的政治智慧维系了几十年的南斯拉夫，终于在重重民族矛盾之中轰然倒塌了，“大塞尔维亚”再次蹦了出来，但此时的世界，已经不是奥匈帝国、德国、苏联张牙舞爪、用大炮说话的那个丛林时代了，米洛舍维奇、卡拉季奇之流再次带着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和坦克滚滚而来，迎接他们的，却是自由和民主的坚强抵抗。1992年，萨拉热窝被波黑塞族所包围，这一围困竟然持续到了1995年“岱顿协定”的签署为止，这漫长的三年多时间里，萨拉热窝成为了一座死城，却没有被攻陷。围城期间，波斯尼亚人深切地体会到了塞尔维亚“斯拉夫同胞”的“深厚情谊”：作为“侵略者”的斐迪南大公在萨拉热窝视察的时候尚知慰问孤儿院，拜谒教堂，而如今的塞尔维亚民族主义者，竟居高临下以狙杀到河边取水的儿童为乐，并且有计划地炮轰市内的一切文化古迹——这在酝酿了辉煌文明的欧洲，在民智已开的20世纪90年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世像！</p><p>就这样，“大塞尔维亚”的民族主义终于被其倡导者自己毁掉了名声，也让1914年的那个“先行者”声名狼藉，在签署“岱顿协定”前夕，美国巴尔干问题特别代表霍尔布鲁克来到了萨拉热窝，当他行至“普林西普桥”时，他说道：普林西普，是一个恐怖分子。</p><p>岂止是普林西普呢？米洛舍维奇、卡拉季奇、姆拉迪奇这些“塞尔维亚民族英雄”，在风光一时之后，皆成为了遭人唾弃的过街老鼠——他们要么在海牙“杀身成仁”，要么远遁深山老林“英雄不问出处”去了，一个多世纪中阴魂不散的“大塞尔维亚主义”，在祸害了无数同胞的生灵过后，便是如此可笑地再次把他们的祖国变成了一个孤零零的、小小的塞尔维亚——连黑山、科索沃这些塞尔维亚“本土”都义无反顾地相继离去。在这一过程中，塞尔维亚的名声是如此地不堪，以至于那个与其一衣带水、沆瀣一气的“友好邻邦”俄罗斯，对米洛舍维奇主动提出的建立“俄-白-南三国联盟”这等送上门来的“好事”，竟然都敬而远之——比起一战中的沙俄来，实在差得不是一星半点。</p><p>如今，萨拉热窝的那座“普林西普桥”已经被更名为“斐迪南桥”，而原先的“普林西普纪念馆”则成为了“奥匈帝国纪念馆”，波斯尼亚人拆除了普林西普刺杀斐迪南的那段铭文，并声称“永不再建”，代之的是另一段文字——“惟愿世界和平”。</p><p>普林西普与斐迪南，在教科书中一个是浑身镀金的民族英雄，一个是侵略者的万恶代表，但时至今日，他们一个被人民挫骨扬灰、弃之如敝屣，一个厚葬故土，受人尊敬，并延续着他的爱情佳话——如果说这样的下场有些令人不解的话，那么，认真看一看那个拉丁桥边爱国愤青的壮举，以及他代表的民族主义的真实嘴脸——我们就不得不赞赏历史给我们留下的最终答案。</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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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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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12-28T04:21:41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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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存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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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123</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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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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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10-28T05:41:55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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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袁征：于丹真对不起孔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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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袁 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p><p>这个学期上课，花了四个礼拜讲《论语》。一个研究生问，课程的参考资料为什么里没有于丹的书。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因为那些书错得太离谱。</p><p>《于丹&lt;论语&gt;心得》是她谈《论语》的第一本书。全书的头一句是：“宋代开国宰相赵普曾经标榜说，自己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这真是一开口就错。宋朝的开国宰相是范质、王溥和魏仁浦。赵普是建国4年以后才当上宰相的。</p><p>至于于丹对《论语》的解释，那错得更多。随便举个例子。《于丹&lt;论语&gt;感悟》写道：“孔子说，忠恕之道，一以贯之。对己对人，都应该是这样。我们想，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心都不能宽容的话，那何谈宽容别人呢？”按于丹的讲法，孔子是个大大咧咧、散漫随意的老头，主张对别人宽，对自己也要宽。不过就在几页之前，于丹引用了孔子的两句话，认为人们对别人要求要宽，但对自己要求要严，犯了错误要自责，不能宽容自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见其过而内自讼”。于丹的话跟孔子的主张势不两立。这是怎么回事？</p><p>孔子的确提倡“恕”，不过他明确说，“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勿施于人”四个字清清楚楚地表明，“恕”是对别人的态度，而不是宽容自己。要是孔子主张宽容自己，他老人家就会说“勿施于己”了。</p><p>朱熹在解释孔子的忠恕思想时说：“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那就是说，“忠”是绝不原谅自己，做事竭尽自己的全部力量；“恕”是把自己的愿望推及别人，不让别人经受自己不愿经受的事情。忠是严格地要求自己，恕是宽厚地对待别人。孔子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于丹的书引用了朱熹的讲法，而且明确说：“朱熹对‘忠恕’两个字解释得非常好”。既然如此，她干嘛还讲出完全违反孔子意见的话？</p><p>有人说因为于丹缺少知识。我不赞成。孔子曾经自称“不知老之将至”。于丹把这句话译为“不知道我的生命已经垂垂老矣。”但是，“老之将至”怎么会是“已经垂垂老矣”呢？连小孩子都知道“将”和“已经”的意思很不相同。“妈咪将会给我一个芭比娃娃”肯定不是“妈咪已经给了我一个芭比娃娃。”于丹无论如何不至于连这样的知识都没有。问题应该出在别的地方。<br />好长时间以来，我总觉得有一种玩弄权威的风气。有些人讲话写文章，动辄就说儒家思想认为如何如何，或者某某理论认为如何如何。但你翻遍了儒家或某某理论的经典，却根本找不到他们说的如何如何。实际上，那些如何如何是他们自己的主意，所谓儒家思想之类不过是他们鼓吹自己想法的工具。广州话里有“扮鬼吓人”的讲法，大概就是指这类把戏。玩弄权威的人对权威当然不会虔诚。于丹不断地对读者说，孔子多么神圣。但她自己却潇洒得很，高兴说啥就说啥，对孔子的原话毫不在意。</p><p>这样玩弄孔子自然惹来好多不满。于丹回应说：“一些学者站在纯学理的角度，认为我这样解读不通，我完全能理解。......我觉得，那些严谨治学的学者不一定是教传媒的，他们的角度是一种研究的角度，而我的角度是一种普及的角度。”这是一种挺古怪的讲法。有可能一个意见从“研究的角度”看是错误的，从“普及的角度”看却是正确的吗？所谓“普及”，是指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把专业研究的结果传播给普通民众。普及不是不顾“严谨治学”另搞一套。要是一个主张从研究的角度看是胡闹，那么用通俗的办法传播，它还是胡闹。如果科学家的研究发现某种食物有害，传媒却说它延年益寿，这算哪门子的科学普及？</p><p>于丹又解释说，她讲的是自己个人的“心得”、个人的“感悟”：“解读《论语》的角度可以不同”，“千颗心有千种所得，万颗心有万种所得，而我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心之得。”的确，对于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往往有不同的感觉。但不是每一种感觉都正确。例如一个人说他觉得苏东坡的词比柳永的好，另一个人说她觉得柳永的比苏东坡的好。由于艺术爱好和饮食口味纯粹是个人的主观感觉，那两个人的讲法都只是说有这样一个事实：说话的人有某种感觉。要是咱们能证明这个事实，证明他们确实有那样的感觉，那么，尽管两种讲法针锋相对，它们都是正确的。</p><p>不过好多关于感觉的讲法不是那么简单。如果于丹说她觉得赵普是宋朝的开国宰相，这个讲法就牵涉两个事实：首先，她是不是真的有那样的感觉。另外，更要紧的是，赵普是否宋朝的开国宰相。即使她说的感觉确有其事，那句话还是不符合第二个事实，所以是错的。</p><p>对于一个事物，符合事实的认识是真理，不符合事实的讲法是谬误。千个人有千种感觉，可能有些感觉准确，有些感觉离谱。万颗心有万种所得，可能有些感悟高明，有些感悟荒唐。孔子不赞成宽容自己，这是历史事实。不管于丹有什么心得，有什么感悟，不管她是做研究还是搞传媒，她的讲法违反了这个事实，所以是一定是错误的。</p><p>我绝不反对于丹推崇孔子。但推崇孔子就该真心尊重孔子。要是孔子主张男女平等，随便说他轻视妇女是不尊重孔子。要是孔子轻视妇女，硬说孔子为男女平等奋斗也是不尊重孔子。不管咱们赞成不赞成，孔子的主张就是孔子的主张，随意篡改就是蔑视古人。如果有人把孔子做成一个木偶，威风凛凛，又面带伟人谦虚的微笑；那人躲在幕后，自己爱讲什么就讲什么，却让偶像的嘴巴一张一合，叫别人相信那些高论都是圣人之言，那么，凡是知道底细的，都会说这是大不敬。</p><p>毫无疑问，在现代文明国家，大不敬属于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于丹可以继续随心所欲地讲《论语》。当然，其他公民也有权利跟她抬杠。至于我自己，当教师多少得照顾教学质量，所以没敢把于丹的书列进参考文献。</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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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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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10-03T04:11:02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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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威廉·格莱斯顿的演讲]]></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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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a war more unjust in its origin, a war more calculated to cover this country with permanent disgrace, I do not know and have not read&quot;, Wiliam Gladstone&#039;s speech, 8 April 1840, Handard, House of Commons, cols, pp. 800-820</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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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uri>https://bbs.hyqinglan.net/user/2/</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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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9-24T04:42:03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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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存档]三国史料集]]></title>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36/new/posts/" />
			<summary type="html"><![CDATA[<p>典略</p><p>《典略》，三国时期魏国郎中鱼豢所著，是一部业已失传的中国古代野史著作。内容上起周秦，下至三国，纪事颇广，体裁驳杂，系作者抄录诸史典故而成。清代名士纳兰容若辑有佚文。《典略》的作者鱼豢在正史中无传，生平无从考知。<br />了解《典略》，需注意《典略》与《魏略》、《典略》与《三国典略》并非一书。<br />《魏略》也是鱼豢所撰，但容若在辑佚时已经发现，在《三国志》裴注与《水经注》中，凡出现〈魏略〉与〈典略〉时，均分别书之，绝不混同。而且二注作者生活时代与鱼豢相距最近，可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二书的区分还是很明确的。再比较〈魏略〉与〈典略〉的佚文，发现二者在体例上完全不同，因此不能视为一书。<br />《三国典略》则为唐朝景龙至开元年间昭文馆学士丘悦所著，记述南北朝中晚期史事，涉及东魏、西 魏、北齐、北周、梁、陈六朝的历史。其所谓三国，指关中、邺郡、江南，与人们熟知的魏、蜀、吴三国概念完全不同。本书亦已失传。</p>]]></summary>
			<author>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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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updated>2013-07-31T15:12:18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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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香料在西欧]]></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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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香料在亚历山大东征后的希腊化时代到古罗马帝国后期之间是它第一次在欧洲令人痴狂，第二个时期就是中世纪中期到大航海时期。越是欧洲的帝国的强大，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富裕阶层的扩大，享乐思想的增长，对于改善食物口味和保存食物，还可以用药和制成香水的香料就越是需求量大。<br />而印度，东南亚（尤其是印尼）则是香料的大宝库，从公元前四世纪到公元十六世纪都是香料的起源地，香料始终是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贸易的重要元素之一。</p><p>的确，当时从印度和东南亚到西方有陆路，算是丝绸之路的一部分，从南亚次大陆过开伯尔山口到阿富汗，到伊朗，再到两河流域，黎凡特和小亚细亚，从那些海港运到欧洲。北欧和东欧人从维京人的时候开始，利用第聂伯河，伏尔加河的水路经过黑海，里海到中东，用木材，奴隶交换丝绸，香料等奢侈品。<br />航海时代先是葡萄牙人垄断从东非海岸城邦到印度果阿再到马六甲和摩鹿加的香料贸易，然后十七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又趁伊比利亚联盟衰落之际夺取马六甲，锡兰等地，并且以巴达维亚为中心，以武力手段控制爪哇一些地方以及周边小岛，以当地人为奴隶种植香料，垄断胡椒与豆蔻贸易，并且把香料种植推广到加勒比海岛屿和苏里南。</p><p>香料可以改善食物口味和保存食物，还可以用药和制成香水。</p><p>（http://tieba.baidu.com/p/1161991964）</p>]]></summary>
			<author>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uri>https://bbs.hyqinglan.net/user/2/</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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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4:03:42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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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印加帝国有否达到实际上的共产主义？]]></title>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34/new/posts/" />
			<summary type="html"><![CDATA[<p>这其实指的是印加帝国的权力集中程度。拉美三文明的玛雅算是类似苏美尔城邦的诸城邦，阿兹特克从十五世纪开始成立三城同盟，到后期才使阿兹特克的特诺奇蒂特兰权力超越其他两城之上。而印加帝国则像中国汉朝，波斯帝国，奥斯曼帝国和绝对君主制的欧洲帝国一样是中央集权的帝国，在当时超过同一时期西班牙的权力集中水平。</p><p>在梯田和灌溉设施创造的丰富的粮食产量，完备的道路驿站系统，坚固的堡垒和城墙，强大的武装力量的基础上，还有自诩太阳神后代的君权神授的印加王的统治，使印加帝国拥有强大的力量，足以操控国内经济，就像西汉武帝时期盐铁专营一样，调动财力物力维持庞大的帝国和抵御外来侵略。</p><p>印加的劳役制度，米塔制，是非常有效的制度，国王下达命令，无数青壮年劳力在村社头人的率领下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对水利灌溉，道路驿站，宫殿，神庙等庞大工程的建造。这种完备的劳役制度后来被西班牙殖民者利用来在波托西等银矿开采白银。<br />印加人还注重国家的经济的调控，如果某地粮食短缺，就把另一地区的粮食无偿运送给他们进行补充。<br />最重要的是，商品货币关系对印加影响不大，金银尽管丰富，但是不用于货币交易，而是用于装饰祭祀。</p>]]></summary>
			<author>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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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4:02:57Z</updated>
			<id>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34/new/post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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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整理]三大传统的思想律：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title>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33/new/posts/" />
			<summary type="html"><![CDATA[<p>同一律</p><p>以公式A=A表示的定律，表述为：每一事物都是其所是；或者表述为：如果任何事物是A，那么，它是A。某物不可能既是其所是同时又非是其所是。同一律是与矛盾律和排中律并列的三个传统的“思想律”之一，人们认为这三个定律对一切思想都是基本的和根本的。</p><p>矛盾律</p><p>亦称不矛盾律。这一规律与排中律和同一律构成古典逻辑的基本思维规律。矛盾律说，对任意命题p，p和非p不能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方面为真。这个规律禁止同时断定一个命题和它的否定或矛盾命题。根据这一规律，我们判定任何包含矛盾的命题是假的，任何否定一个矛盾的命题是真的。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把矛盾律定义为这样一种观点：“任何东西在同一时间不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并宣称“它是所有原则中最无可争辩的原则”。坚持这一规律的强烈动机在于：在古典逻辑中，接受矛盾就毁掉了任何有意义言谈的可能性，因为每一命题都被矛盾所蕴涵。近来有人已经发展了容许某些矛盾的逻辑系统。</p><p>排中律</p><p>思维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构成古典逻辑中所有证明的基础。这个规律说：一事物或者是P或者是非P，不能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方面既不是P又不是非P。在语义上它可以表述为：对任意谓词P和任意对象x，或者P或者P的否定对于x为真。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书中把排中律定义为下述观点：“在矛盾中不可能有居间者，对于一主词我们必须或者肯定或者否定任意谓词。”当我们说一命题或陈述必定是或者真或者假时，排中律就便成为二值原则。它成为真值表方法的基础，但在多值逻辑和直觉主义逻辑中受到拒斥。是否坚持排中律或二值原则的问题，在当代逻辑和哲学中已经成为区分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分水岭。</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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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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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3:49:34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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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搬运]关于全球化世界前景的讨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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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原载于：近江彦根城论坛<br />发表时间：2012-02-22 09:08:54</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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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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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3:48:18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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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二战时德国为什么要选择和意大利结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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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mmary type="html"><![CDATA[<p>1.现代法西斯主义起源于意大利，希特勒当时搞啤酒馆暴动就是效仿墨索里尼的进军罗马，后来他上台后更是效仿墨索里尼建立德国的国家机器。这样两国就有意识形态的联系。<br />2.两国都对一战的战胜国在战后凡华体系下的支配地位感到不满，德国不用说了，赔款，割地限制军备，使其渴望向英法复仇。意大利在巴黎和会也没有得到对东地中海的支配权，受英法遏制。对外利益相符。<br />3.两国都面临社会经济的严重问题，意大利自从战后，共产主义者们就发动一系列的暴动，威胁到工厂主和农场主们等上层的利益；德国在经济危机中，魏玛zf无法缓解危机，失业人数比例世界第一，共产主义思潮又泛起。加上带有社会主义色彩的社会民主党在1918年取代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事情一直让保守分子对社会主义者不满。共产主义者传播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和阶级斗争又是两国上层推崇的民族主义的死敌。两个国家都一致反对共产主义的威胁，以及它们的支持者——苏联。</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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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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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3:47:34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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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转载]欧洲皇帝的称号]]></title>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30/new/posts/" />
			<summary type="html"><![CDATA[<p>罗马从没有一个可以称作是皇帝的头衔。。。中文翻译的约定俗称- -<br />可以翻译成皇帝的名号多了去了。。。拉丁语的“princeps元首、augustus奥古斯都，kaiser凯撒，dominus多米努斯，imperator大元帅”，希腊语的“autokrator独裁者，baselius巴西琉斯”</p><p>威廉二世的帝号和罗马的不同，他是the emperor in German，德意志的皇帝，这个是自称的，但也可以说是来自神罗的皇位。<br />= =至于保加利亚，拜占庭承认了保加利亚君主的“沙皇”地位，虽然沙皇Tsar一词到底是来自凯撒一词还是来自某草原民族的大汗一词一直都有分歧。若是前者，则肯定被承认为皇帝，若是后者则毫无关系。</p><br /><p>至于拿破仑，这货的帝号也是自封的，虽然是教皇给他加冕的皇帝之位。<br />= =理论上，教皇可以加冕皇帝，但是无权把帝号随便授予一个人，不过这都无所谓了。毕竟查理曼的帝号最初就是教皇谮越授予的。</p><p>在拜占庭，凯撒的地位之逐渐下降的吧。从哪朝开始被授予非储君了？<br />- -至于在神罗，这个称号是1186年亨利六世第一次加冕使用的，凯撒一词暗示着帝国的再次统一，亨利六世的野望吧。</p><p>大概解释下每个能被称作“皇帝”的词的意思吧。princeps元首不多说了。Augustus给予统治帝国的权威，此词的意思是神圣的、或者说至圣的。imperator原本只是给予将军的称号，后来演化成“皇帝”专用，此头衔授予皇帝军权。kaiser凯撒，戴克里先用作共治皇帝的称号，西部帝国沦落后，凯撒在东部的地位一直下降，从共治皇帝跌到类似“储君”的概念，最后甚至是亲王一类的贵族头衔。在神罗，第一个加冕凯撒的是亨利六世，大抵也是暗示帝国的再统一概念，不是必要的加冕头衔，虽然之后神罗皇帝一直称凯撒。dominus这个词是主人的意思，由于罗马人讨厌rex国王一词，所以从图密善开始的“皇帝”为了神话自己，在自称上使用dominus一词，直到戴克里先将其作为皇帝的正式称号。<br />- -希腊语那两个，Basileus就是希腊时代的国王一词，希拉克略改革后，其他头衔全部废弃，只留下此词作为“皇帝”，这是帝国东方绝对君主制化的标志。至于autokrator，那个词是imperator的希腊语翻译，但是他本身是给谮主的称号，独裁者，也能看出东方世界更容易接受君主制的显现。</p><p>遵照格拉西乌斯原则，皇帝拥有在克里斯玛神秘体系里最高的地位。皇帝给予了国家对旧罗马领地的宣称权和高于一切其他国王的身份。<br />- -从理论上来说，法王、英王、波兰国王、匈牙利国王、意大利诸公爵等等都是皇帝的附庸。虽然随着时间推移，帝国掌控力度低了，开始被迫承认这些国家对帝国没有义务，亦或是帝国在辩论中失败。比如法国在启蒙时代就有过讨论法国对帝国没有义务的经典讨论。</p><br /><p>另外。。。皇帝一词的用法也很有趣，威廉一世称帝的时候，措辞上很有讲究。<br />The emperor in German，德意志这片土地上的皇帝，The emperor of German德意志皇帝，The emperor of Germans，德意志人的皇帝。最后取得哪个我记不太清楚了，应该是第一个。。。</p><p>（原作者：塞纳琉斯之怒）</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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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uri>https://bbs.hyqinglan.net/user/2/</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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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7-31T13:33:07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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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type="html"><![CDATA[[zz]天主教的圣像观]]></title>
			<link rel="alternate" href="https://bbs.hyqinglan.net/topic/100/new/posts/" />
			<summary type="html"><![CDATA[<p>天主颁布十诫（出二十4-5）时，叫人不要拜偶像，也不要造像，但天主在出二十五10-22却叫梅瑟在约柜上造两个革鲁宾天使的像，户二十一8-9又命梅瑟造一铜蛇像，悬在木竿上供人瞻仰。可见，天主根本不是禁止人造像，而是禁止人把那像当成朝拜的对象：天主。</p><p>在以前的旧有观念里，人们以为给某个神造了像之后，那个神明就只会在这个像里面。于是，他们认为只要朝拜这个像，便可以左右这个神明，就好像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会听人指挥，任人摆布。天主叫人不要给他造像，就是要告诉人“他不象阿拉丁神灯那样的神明”受人控制，供人差遣的神明。相反，他是至高无上的、自由的、不受控制的、爱人的天地主宰；另外，天主也在告诉人“自己也不是一个自然的神：雷神、雨神、风神、电神、山神，或其他的神明那样”，而是超越自然的，自己所创造的世界没有一样东西能完全代表他。</p><p>天主教对圣母、圣人的敬礼，远不及对天主的崇敬。天主教敬礼圣母，但从来没有将圣母当作天主那样敬拜，也很清楚只有三位一体的天主才是神，圣母只是人而已！天主教每天所举行的弥撒，是向天主表示钦崇和敬拜的大礼。天主教徒若果没正当缘故而故意不参与主日弥撒，与天主十诫的训示相违背。对圣母的敬礼只属“热心神工”，即使没正当理由而不参与，也不是罪。</p><p>梵二的《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天主子民对玛利亚的敬礼，在敬爱、呼求、效法方面，有了惊人的发展，恰如她所言：从今以后万世万代的人都要称我有福（路一48）。这项在教会内经常存在的敬礼，虽具有绝无仅有的特征，但对降生的圣言、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p><p>《教会宪章》第53条表示有软弱的玛利亚是亚当的后裔，且需被基督救赎：因靠着天主的救恩和助佑，竟可达致圣人的地步，天主的大能、光荣、宏恩、圣道就更愈发彰显出来，所以，教会批准对圣母的敬礼。</p><p>《教会宪章》第66条宣称“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哥一15-16）”。</p><p>《教会宪章》第67条宣称“宣讲和敬礼圣母的意义”：除使人“体认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外，并激励人“以孝心敬爱我们的母亲，效法她的德表。”天主教在圣母像前致敬不是拜偶像的行为，圣母不是偶像。天主教从来，以后也不会将圣母取代天主。</p><p>当人透过任何一个可见的形象（圣人、天使、圣母）以“尊重的敬意”进行敬礼时，旨在敬礼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并不是一种崇拜（《天主教教理》第2131-2132＃）。当我们朝拜（天主）耶稣像时，不是崇拜那个制品，而是向这个像所代表的本质：天主致以无限崇拜。教会对圣母不是（朝）崇拜，而是以子女的心情敬爱她。教会从来不拜圣母，没有把圣母当成救恩的本身。她只堪接受最崇高的敬礼，只有天主才配得崇拜。所以，教会不是拜圣母的教会。相反，这种敬礼行为可激活旅途中天主子民的信德，感谢主的救赎恩典，并充满得救的希望：如此卑微的人若果不是主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功劳，又怎可以获救呢？<br />问：天主教敬礼耶稣像、圣玛利亚像、圣若瑟像，以及许许多多的圣人圣女像，这不是和民间信仰一样，都在拜偶像吗？<br />&nbsp; &nbsp; 答：这是一个又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在理论上有天主十诫的第一诫（出二十：3；申五：7），并据此，可以下一个定义：凡对任何人或自然物，施与只相称于天主应承受的敬礼，就是拜偶像。但人类能表达的敬礼，对天主和对其他的人或物，表面上是相同的，但施敬礼者的内心却是不同的。这可以用中文“在貌为恭，在心为敬”来解释。比如在大礼弥撒中给天主上香，也给人上香；在殡葬弥撒中，告别式礼仪时，也向棺木中的亡者上香。同是上香，礼仪一样，但涵义不同，却不能解释为给生者亡者上香，等于把他们当成神。不当的解释，能引发的误会，有时难以弥补。由敬祖祭孔的误解，引起的所谓中国礼仪之争，误了福传数百年，实在可惜。现在主教们都是中国人，应该不会再有误解发生，但因现在中国神父缺少，难免出现一些误传误解。天主教对敬礼圣像，也曾有过激烈的争执，在第七世纪又死灰复燃。西方礼谓敬礼圣人圣像，不以代表之圣者为神，不以像本身为神，而只以这些像代表圣者，藉以激发准备效法此圣人或彼圣女之芳踪美表，没有禁止之必要。就如我们现在的照片，可以指说这是某某，那是某某，但任何人都知道照片只是本人的影像，并不是能等同其人。<br />&nbsp; &nbsp; 天主教对圣像就是这样解释的，绝不是以此像本身为神、且此像所表达的圣者也非是神。所以，圣母以及其他诸圣人圣女，天主教从未以他们为神，他们的像更不是神。至于耶稣像本身、天主教也从未以之为神。天主是无形无像的，但天主第二位降生成人，因为他取了人性，那么他是真天主真人；因此，从教会初期，就有人画“耶稣善牧”，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西方礼仪的教会从未禁止过。因为耶稣是真人，所以他是有形有像的。天主是无形无像的，但圣子取了人性，又因他的启示，我们得知天主圣三，父、子、圣神。耶稣受洗时，“圣神有如鸽子降下……”（玛三：16）因此，有画家以拟人形把天主圣父画成白胡老翁（造物主），把耶稣画成年轻人，而把圣神画成鸽子形。这样，我们有了天主圣三像。除非画家把圣三画的奇奇怪怪，教会没有禁止。教友们都知道天主圣三绝不是这样，更不会把画家的“圣三”像当作天主！</p><p>第二问：但是，我明明看到圣母玛利亚的雕像被人抬着游行，信徒焚香膜拜，和外教人「偶像崇拜」完全一样，这又怎么说？</p><p>答：「偶像崇拜」是把被造物当造物主来拜。圣母是被造的女人，是被造物，如果把圣母当天主来拜，就是偶像崇拜；但，如果把圣母当圣母来尊敬，就不是偶像崇拜，而是对「圣人的敬礼」。圣母是最大的圣人，因此，圣母得到圣教会最隆重的「圣人敬礼」。</p>]]></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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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CDATA[和月清岚]]></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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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dated>2013-05-20T16:34:54Z</upd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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