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12-春]中国古代史A(3)考试范围与内容详解
一楼罗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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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罗珍!
一、填空:(10分,每空1分)
宋、明的思想文化;唐、元的宗教;五代十国的政治
二、名词解释:(20分,4个)
5、陈桥兵变;6、宣政院 ;7、靖康之耻;8、土木堡之变;9、永贞革新;10、南衙北司之争;11、澶渊之盟;12、空印案;13、东林党;14、猛安谋克;17、三省六部制;18、杯酒释兵权;19、绍兴和议;20、岳飞;21、行中书省;23、马嵬驿之变;24、元祐更化 25、票拟;27、胡蓝之狱;29、建州三卫;30、五代十国;
三、简答题:(20分,2个)
2、简述元朝的民族政策。
3、简述杨炎两税法的内容及意义。
4、简要叙述宋代前期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
6、五代时期,是谁割让幽云十六州给契丹?产生了什么影响?
8、简要叙述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
四、问答题:(40分)
1、评述王安石变法。
2、以所学知识论述唐前期强盛的原因。
3、试评述安史之乱的影响。
4、试明末东林党人政治学术的特点及影响
一、填空
1、宋的思想文化
宋代的理学吸收道家与佛家的若干精义,用以阐发传统儒家的思想,使儒家思想充实完备。宋代的理学侧重探讨宇宙论及认识论,使其成为有系统的哲理,更进而据此规范人生,引出若干道德的教条。换言之:理学是以儒学为基础,援用道佛哲理,融汇而成的一套新儒学。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可追溯到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汉末,道家学说盛行,儒学不仅不是显学,已经沦为与百家学说同等的地位。北朝虽然重视儒者,只是重视“儒术”以为政治统治的需要,对儒学则重视不够;当时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道教及轮回修来世的佛教盛行。南方则谈玄说老,儒学中只有“易”学受重视。隋朝的“大儒”王通自拟为圣人,虽被后世谴责,但“门人弟子相趋成市”,可见孔子至圣先师的地位并没有确立。
韩愈在唐中叶作的《原道》,“攘斥佛老”,他主张“人其人,庐其居,火其书”,即是要用政治的力量使僧道还俗,废去寺观,焚烧佛老经典。他的学生李翱的《复性书》,虽然提倡复性,但也是受道家的影响而阐释中庸,这被后来学者视为宋代理学的开端。
被视为宋代理学先驱的邵雍(康节),曾受学于道家陈抟的三传弟子李之才。他首次提出“穷理尽性”的主张,所谓理,是万物所由生的理,是“天地之理”,所谓“性”,是天之性。用理观察事物,所以被视为理学的萌芽。
周敦颐(濂溪)是另一位理学的先驱。他的《太极图说》,袭取《道德经》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说“太极”是一,阴阳是二,阴阳合是三。例如,君是一,臣是二,能君君即是合。所以,太极是理,阴阳是气。
张载(横渠)在关中讲学,故称为“关学”。他特别提到气,认为,气充塞天地间,有聚有散,聚则成物(人也是物),散则复归太虚。故气是永恒不灭的。所以,他不相信灵魂之说,人死即气散。王安石在这方面也有贡献。这些思想的源头,大致来自老子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而来,不过换了名词,“无”称为理或道,“有”称为气或象而已。所以,道家是理学的源头。
周敦颐的学生程颢(明道)、程颐(伊川)兄弟为理学建立了较完整的体系,二程均是洛阳人,史称“洛学”。
南宋朱熹秉承程颐的余绪,成为集理学大成的人物。他认为“理”是永恒超时空的,就是“道”。“气”是构成宇宙一切事物的条件。所以,理在气先,理与气是分离的;每一个事物,均有其理存在,因此每知道一事物的理,就增加了对理的了解,即“格物致知”。一事物的理,就是该事物标准的理想形态,也成为“极”,总和天地一切事物之“极”,称为“太极”。将这种说法应用到人,人的“极”,即仁、义、礼、智、信五常,是人的本性。所以人必须“知性尽心”。人性分为三纲五常,加上兄弟、朋友合成五伦,这是天理,与春夏秋冬四季关系的一样。凡是人均应遵循仁义礼智信等“五常”(极)去实践。因此,朱熹建立了严密的道德体系。
朱熹的另一个影响是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四书”(后两篇为《礼记》中的两篇),他注释,称为《四书集注》,后世解释儒学者奉为标准。程朱理学成为以后中国思想的主流。由程颐、陆九渊到王阳明一脉相传的学术,被称为唯心学说,明中叶以后传习者很多,对明代的政治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名词解释
5、陈桥兵变
赵匡胤夺取后周政权的军事政变。起于公元959年后周世宗柴荣病死,继位的恭帝年幼。次年元旦,手握重兵的赵匡胤制造契丹和北汉发兵南下的谣言,后周政府匆忙派其率军北上抵御。大军行至陈桥驿,赵匡胤被拥立为帝,不久率军回师开封,夺取后周政权,改国号为“宋”,仍都开封。赵匡胤成为宋太祖。
6、宣政院:
元代管理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西藏、地区军事民政的中央机构。原名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设院使二人,一人由吐蕃上层喇嘛国师充任。其下设官分职,僧俗并用;遇地方有事,就临时在当地另设分院处理。凡重大军事,都由宣政院与枢密院共同议处,权力很大。
7、靖康之耻:
中国宋代钦宗靖康年间金灭北宋的事件。公元1126年(靖康元年)正月,金军南下进攻开封,钦宗割地赔款后,金撤军北归。但数月后金军再次南侵,攻破东京。宋钦宗亲赴金营献上降表。金军大肆搜刮宋廷的府库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后与1127年俘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北撤。宋朝皇室的传承宝物等也被掠去,北宋灭亡。
8、土木堡之变
是蒙古瓦刺部大败明朝的一次战役,因发生于土木堡,故称“土木堡之变”。它始于1449年的一次朝贡纠纷,随后瓦剌分兵四路南下。宦官王振一意孤行,挟英宗领兵50万亲征,一路横断专行,致使人心涣散,最终在回撤时于土木堡遇瓦刺军,兵士死伤过半,英宗被擒,王振被部下打死。此役以后,明朝对北方蒙古不再具有压倒性优势,而处于被动防御的地位。
9、永贞革新
唐顺宗时士大夫反对宦官集团的革新运动。公元805年(永贞元年)顺宗即位后,王伾、王叔文、柳宗元、刘禹锡等着手进行削弱宦官势力。但遭到宦官集团和节度使内外勾结的反扑,迫使顺宗禅位于太子李纯,是为唐宪宗。宦官得势后,“二王”王伾、王叔文被贬后先后去世,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人被贬为边州司马,故永贞革新也称“二王八司马”事件。
10、南衙北司之争
唐代后期外廷士大夫集团和内廷宦官集团争夺权力的斗争。南衙,指位于宫城南的以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北司,指宫禁以北宦官所在的内侍省。唐玄宗以来宦官势力逐渐增长,他们挟制皇帝,废立由己,左右朝政,引起皇帝和朝官及士人的不满和反对,因而唐后期多次发生两大集团的对立和斗争。如“二王八司马事件”和“甘露之变”等。南衙北司之争一直持续到唐王朝灭亡。
11、澶渊之盟
北宋与辽之间的同盟。始于公元1004年,契丹军队南侵,真宗亲征,辽军受挫,于是双方议和。最终议定:宋、辽双方维持旧疆,约为兄弟之国;宋每年交“岁币”绢20万匹、银10万两;双方沿边州县各守边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不得收容对方逃亡“盗贼”。史称“澶渊之盟”。“澶渊之盟”是宋朝“守内虚外”政策的必然产物,宋朝的屈辱妥协使辽国得到了许多好处,但“澶渊之盟”后,宋辽两国出现了相对和平稳定的局面。
12、空印案
明初规定,地方计吏每年都到户部核算钱粮、军需等数目,因担心数目不合,往来加盖印章耽误时间,就事先将空白的钱粮册盖好印章,随身携带,如遇审核不符,立刻重新填写。这种做法,元代既有,大家习以为常。1376年朱元璋在考核钱粮册时,发现此事,非常愤怒,认为这是欺罔朝廷,下令将地方各级主印长官逮捕入狱,自户部尚书到地方主印官数百人以“抵欺”罪处死。史称“空印案”。
13、东林党
明朝晚期以江南士大夫为主的政治集团,因其讲学场所为东林书院,故称东林党。他们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品评人物,其言论被称为清议,形成了广泛社会影响。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势力一时都聚集在以东林书院为中心的东林派周围,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国家,改革时政的建议,被人称为“东林党”。后遭魏忠贤镇压,许多成员被迫害致死,也有的抗清殉难。顺治时东林党被取缔。
14、猛安谋克
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的称谓。始于古代出猎时的生产组织。随着金政权的建立,演变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太祖时,以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金熙宗统一全国行政区划时,仍保留猛安谋克作为女真地方的地区政权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事、经济、行政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猛安谋克按人口计口授田,保聚土地,无事耕田,有事战斗。金宣宗南迁以后,猛安谋克瓦解,无力再作战。
17、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建国以后设立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制度,三省分别是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唐代名称)。中书省秉承帝意起草诏敕,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掌封驳审议;尚书省总领六部,是执行机构。三省长官同为宰相。六部分别为吏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户部。六部长官称尚书,副称侍郎。该制度分工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相互牵制分散了相权,集中了皇权,一直为历代所沿用。
18、杯酒释兵权
是宋太祖赵匡胤在建立宋朝后,为了防止握有重兵的武将叛乱,危及自己的统治,与赵普定策,发动的一场解除将领兵权的运动。961年,宋太祖召集石守信等大将宴饮,在酒席上用劝导的方式,以高官厚禄为条件,解除了诸大将的兵权,加强了中央集权的统治。
19、绍兴和议
南宋与金在绍兴年间签订的两次和议。第一次和议于1139年,第二次合议于1141年。主要内容有:南宋和金以淮河至大散关为界;南宋向金称臣;向金岁输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归还徽宗的梓宫和韦太后等。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十余年的战争状况,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20、岳飞
南宋名将,抗金英雄。一生与来自于北疆境外的侵略者女真人建立的金国作战,为宋朝抵御异族侵略,但是最后由于受到宋高宗的猜忌而被监禁处死。宋孝宗时平反,追谥武穆。
21、行中书省
元朝地方行政区名。元代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称都省。除腹内地区直接隶属于中书省和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在诸路重要都会设立了10个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简称行省,行省长官统一掌握军事、行政、财政大权。行中书省制度是我国制改区划和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23、马嵬驿之变
唐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玄宗西逃过程中发生的事变。安禄山攻占东都洛阳,攻克潼关,直趋长安,唐玄宗仓惶西逃,行至马嵬驿,随行禁军将士在统治集团内一些人的谋划下哗变,杀宰相杨国忠,又逼玄宗缢死了杨贵妃,此次事变称为马嵬驿事变。接着,太子李享在一些大臣宦官的拥立下率部分禁军北上,在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
24、元祐更化
北宋哲宗元祐年间废除熙宁、元丰时新法的事件。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子煦(哲宗)继位,年幼,祖母宣仁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陆续起用司马光、吕公著、范纯仁、吕大防等,废除神宗与王安石推行的大部分新法。贬黜熙宁、元丰时用事诸臣,停止使用王安石《三经新义》为科举考试的根据,修改熙宁、元丰时史官记录,重新编纂《神宗实录》。此外,还将神宗时所取米脂等四寨还给西夏。
25、票拟
也叫做票旨、条旨。明代废丞相以后,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这实际上就是代拟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纳。但是,内阁的“票拟”终究不过是给皇帝提供参考的初步意见,最后的拍板定案仍决定于皇帝的御批。内阁权力的有无及大小,内阁实际地位的高低,也主要表现在所拟“票拟”被采纳的程度上。
27、胡蓝之狱
1380年(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以“谋不轨”的罪名被诛杀,太祖借此大治党羽,株连3万余人。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又以谋反罪杀凉国公蓝玉,牵连万余人,时称“胡蓝之狱”。开国功臣在此狱中几乎被诛杀殆尽。
29、建州三卫
明朝在东北女真族聚集的地方设置的三个地方军事行政机构的合称。分为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委任各部首领,依循各自的传统,各自统领自己的部属。
30、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907年―979年)是唐朝灭亡后到北宋建立前的历史时期。五代是指后梁、后唐、后晋、后汉与后周五个依次更替的中原朝廷。在五代更迭中,中原地区之外存在过前蜀、后蜀、吴、南唐、吴越、闽、楚、南汉、荆南、北汉十个割据政权,合称十国。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北宋后,与其弟宋太宗赵光义相继消扫荡群雄,公元979年,赵光义灭北汉,实现统一。
三、简答题
2、简述元朝的民族政策。
答:
元朝实行民族分化政策,根据民族和被征服的先后把全国人民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蒙古人,享有一切特权和自由;第二色目人,指蒙古以外的西北各民族及中亚、西亚和欧洲各民族;第三等汉人,指原金朝统治下的汉人、女真人、契丹、渤海、高丽等较早被蒙古征服的民族;第四等南人,指原南宋统治的汉族及其他民族。
元的民族制度是一种身份等级制,有民族歧视的成分,四种等级的人在政治、法律等方面地位不平等。比如:主要官职一律由蒙古人担任,汉人不能掌军权。蒙古、色目人和汉人违法分属不同机构审理。汉人、南人不得集体打猎,不得执弓拉箭,不得举行宗教活动,严禁私自拥有武器等等。
但对于各民族的上层,元朝却采取笼络和利用的政策。政府注重引用南方汉族中的精英人士,还采取免除兵赋等办法加以笼络。但由于采取了民族歧视政策,除少部分进入政权中心的之外,元朝汉族知识分子中的多数仍是仕进无门,他们的社会地位几乎降到了最底层,以致有“九儒十丐”之讥。
3、简述杨炎两税法的内容及意义。
答:
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有:
1、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改回按资产征户税,按田亩征地税。户税依据每户资产的多少征钱,地税按田亩征收谷物。
2、制定“量出制入”的财政原则,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确定应纳税额。
3、所有居民不分土著户、客户,一律以现居住地纳税,对于不定居的行商按三十分之一征税。
4、征税分夏秋两季,分别于六月和十一月纳毕。
两税法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当时土地占有形态发生变化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新税制。
1、它“量出制入”,解决政府收支不平衡的难题,使百姓免除各色苛捐杂税,奸吏失去巧立名目盘剥的机会。
2、人头税比重下降,土地税、财产税比重上升,意味着以榨取人丁力役为主的赋税形态向榨取土地税为主题的赋税形态演变。
3、但它使土地兼并合法化,造成富者坐收地租;在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的社会里征收货币赋税也是行不通的,将造成人民的沉重负担;还规定税钱一分为三,一份留州、一份送节度使、一份送户部,使晚唐节度使力量更加强大。
4、简要叙述宋代前期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
答:
1、兵权问题:采用“杯酒释兵权”解除禁军高级将领和节度使的兵权;改革军事领导制度,设枢密院执掌军政,三衙统兵,兵权收归皇帝;实行“更戍法”,造成“兵无常帅,帅无常师”,消除军阀滋生条件;战略上“守内虚外”,使地方无力与中央政府抗衡,消除割据威胁。
2、地方政策:规定地方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不得兼任一个州郡以上,另设通判与其相互牵制;在各路设四司衙门,转运司主管财政、提点刑狱司主管司法、安抚司主管军事、提举常平司主管农业,形成权力制约。
3、中央政策:分割宰相权力为财、政、军三个独立的系统,中书省管政事,枢密院掌军事,三司掌财政,削弱了宰相权力,使最终的裁决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将隋代负责弹劾皇帝的御史改为纠察百官的谏官,且从原本的中书省独立、直属于皇帝,使政府与谏官成为对手。
6、五代时期,是谁割让幽云十六州给契丹?产生了什么影响?
答:
割让幽云十六州给契丹的是石敬瑭。它在当时产生的影响有三点:
第一,中国抵御外族的屏障长城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十六州在长城以南;
第二,北方天险已失,骑兵不需经过崎岖可以飞至天堑,直捣黄河平原;
第三,十六州人口众多,物产殷富,使契丹国力增强。
而从长远来看,割让幽云十六州是形成北宋积弱、南宋偏安、蒙古兴盛控制全中国的重要因素。
8、简要叙述张居正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
1、整顿吏治、推行考核官吏的“考成法”,规定各部门的办事期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2、用人方面,主张“唯才是用”,只要有能力,不管什么出身,都可以破格重用,不受资历、毁誉和爱憎的影响。
3、清丈土地,整顿财政。清查出大量隐匿、遗漏田地,使政府控制的纳税土地面积增加,财政收入也增加了。
4、推行一条鞭法,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改革效果明显,财政赤字消失。
5、治理黄河,起用潘季驯用新法治水,治理相当成功,以后几年黄河不再有大患。
6、留心边备、解除边境隐患,对安定各地人民生活、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1、评述王安石变法。
答:
王安石变法是北宋中期为摆脱积贫、积弱的不利局面而进行的一次改革尝试,它主要包括富国(财经)、强兵(军政)和兴学(培育人才)三大方面。
“理财”是王安石变法的关键问题之一,为了有效地整顿财政,彻底扭转国家积贫的经济局势,王安石采取了均输、青苗等一系列旨在加强国家财力的经济变法措施。针对宋朝百年积弱形势,王安石大力革除军队种种弊端,整顿军队和地方治安,推行置将、保甲、保马等军政方面的改革。此外,王安石还认为培养、选拔有用人才关键在于学校教育,因此他主持改革的过程中,把整顿学校作为一项基础改革工作,并把教育改革视为政治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新法确实为针砭时弊的对症良策。在发展生产及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某种程度上扭转了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但它实际上在一开始也种下了失败的种子。
首先,推行之际,必需大量人才,若不得其人,由奸猾之吏执行,从中作弊,民未得其利,反受其害。实际上,在推行的过程中,作奸犯科的官吏,乘机牟利舞弊,政府得不到实利,反得到了与民争利的恶名。
其次,王安石变法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对。受到冲击的是大地主、大官僚、大贵族、皇亲国戚的利益。所以,引起了各方的激烈反对和攻击。变法的阻力极大。再则,中国传统士大夫对聚敛之臣(贪官),一向鄙视,至于政府经商(均输、市易)、放利(青苗),更认为不成体统。
最后,推行新法失败的原因,固然有“人皆习于苟安”、“君子”拒不与之合作有关,然而王安石本人的行为及性格,也有很大的关系。他以少年进士做过地方官,深知民间疾苦,熟悉豪强盘剥的情况,所以他能推出切实的改革方案。但他同时有固执自负、偏执的个性,太过偏执、过于自信,是王安石当政后不能亲君子、远小人的主因,也是新政不得其人而流为苛政的根源。
综上所述,王安石有崇高的理想,卓越的的见识,但缺少将理想付诸实践的才能与气度。除此之外,也不具备变法所需的时势与条件。在这样的前提下,王安石变法只能失败。
2、以所学知识论述唐前期强盛的原因。
答:
唐前期各项制度的完善,是唐朝强盛的主要原因。
经济上,租庸调制是稳定繁荣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制度使田纳租,户输调,身服役,负担均分,而且达到轻徭薄赋的目的。例如,口分田八十亩,只纳二石,等于四十分之一,庸二十日仅是汉代三十日的三分之二。实施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度的结果是,唐前期的百姓家给人足,为强盛奠定经济基础。
军事上,府兵制成为社会繁荣的军事基础。府兵都来自均田制下的农民,平时种田,冬季由折冲都尉教习阵战,所有武器、器具、粮食均由府兵自备,身为府兵,租庸调全免。实行府兵制的优势有:(1)政府不消耗巨额财物可以养兵。(2)府兵均是富裕的农民充当,武器自备、军纪好,武器熟练,战斗力强。(3)没有人可以拥兵自重。府兵制的有效运行为唐代提供了有力的军事保障。
政治上,三省六部制和政事堂提供了政治上的优势。它的优点包括:第一,三省制是集体领导、互相牵制,有平衡各方权势、利益的功能,使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及实施考虑比较周详,更能符合多数人的利益,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第二,这种决策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度,对结党营私、党同伐异,防止吏治败坏也有遏制作用。第三,防止奸人弄权,避免皇帝偏听独断,有利于政治的清明。
文化上,科举制不仅促进了文化发展,也为中央政府输送了人才。炀帝是中国科举制的创始人,他认为由刺史举荐弊端太多,下来令士人自行报名,策试进士。唐代发展完备,有了客观选拔人才的制度。与以前的选官制度相比,科举制能选拔出更具有真才实学,有治理国家能力的官员。
以上四方面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唐代文化辉煌的四大基石,也是唐前期强盛的基础。
3、试评述安史之乱的影响。
答:
安史之乱时唐王朝由强盛走向衰落的转折点,它对唐代政治、经济、民族关系都有深远的影响。
经济上,安史之乱严重破坏了北方经济,加速了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的步伐。它把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黄河流域弄得满目荒凉,残破不堪。而南方自天宝以来未尝受并,社会相对稳定,北方人民为避战乱纷纷南迁,为南方地区补充了不少劳动力,促进了南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安史之乱后,南方经济开始超过北方,唐后期的经济重心已经南移。
政治上,安史之乱极大地削弱了中央权威,破坏了帝国的统一。安史之乱时地方军阀势力挑战中央权威,试图夺取最高统治权的一次尝试。战乱结束后,安史降将割据河北,内地军阀纷纷效仿,形成藩镇割据局面。从此强盛的、统一的大唐帝国被分裂割据所取代。就在这样的朝廷中也问题重重,宦官的势力日益膨胀,最终掌握皇帝废立与生杀大权;朝廷中朋党斗争倾轧,无暇顾及国计民生。
民族关系上,以吐蕃为首的少数民族政权乘乱进攻,唐王朝在民族斗争中退居守势。安史之乱钱,周边少数民族尊称唐朝皇帝为“天可汗”,服从李唐王朝领导,这是以国力强盛,军事力量的强大为其后盾的。安史乱起,中原沦丧,西北军内调平叛,唐王朝无力抵御吐蕃的进攻,边防线不得不内收。
4、试论明末东林党人政治学术的特点及影响
答:
明代学术的发展,到明中后期,王学由于空谈心性,坐而论道,逐渐走入末流,这时实学与反理学的思潮有所发展,成为当时进步的学术思想的代表,而且,学术与政治结合,学术成为政治的工具,东林党人的政治学书就是这种思潮的代表。
东林书院不是纯粹的学术研究机构,而是将学术与政治结合起来的政治派别,所以他们倡导的讲学风气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他们讲学时“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朝士慕其风者,多遥相应和。”东林的名声愈来愈大。
东林人士认为,“国之有是,众所共以为是也,众论未必皆是,而是不出于众论之外”,所以他们主张舆论对国家政治的监督作用。东林书院聚众讲学,“讽议朝政”,体现了其舆论中心、清议中心的观念。
文人关心政治,是文官制度的特点,学术为政治服务也是文官制度演绎的一个必然结果,恰巧东林党人就充当了这种政治学术的代表。
东林党人的政治学术的特点,对东林党本身的影响及对当时的学术风气影响极大。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东林学案》对东林党人给予了高度评价,提出“东林之流风余韵”。这些“流风余韵”,后来被几社、复社等政治学术组织所继承,它们参与的政治斗争造就了一批明末清初的杰出的思想家,在清初的思想史上谱写了辉煌的篇章。
一、填空
1、宋的思想文化
宋代的理学吸收道家与佛家的若干精义,用以阐发传统儒家的思想,使儒家思想充实完备。宋代的理学侧重探讨宇宙论及认识论,使其成为有系统的哲理,更进而据此规范人生,引出若干道德的教条。换言之:理学是以儒学为基础,援用道佛哲理,融汇而成的一套新儒学。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可追溯到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汉末,道家学说盛行,儒学不仅不是显学,已经沦为与百家学说同等的地位。北朝虽然重视儒者,只是重视“儒术”以为政治统治的需要,对儒学则重视不够;当时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道教及轮回修来世的佛教盛行。南方则谈玄说老,儒学中只有“易”学受重视。隋朝的“大儒”王通自拟为圣人,虽被后世谴责,但“门人弟子相趋成市”,可见孔子至圣先师的地位并没有确立。
韩愈在唐中叶作的《原道》,“攘斥佛老”,他主张“人其人,庐其居,火其书”,即是要用政治的力量使僧道还俗,废去寺观,焚烧佛老经典。他的学生李翱的《复性书》,虽然提倡复性,但也是受道家的影响而阐释中庸,这被后来学者视为宋代理学的开端。
被视为宋代理学先驱的邵雍(康节),曾受学于道家陈抟的三传弟子李之才。他首次提出“穷理尽性”的主张,所谓理,是万物所由生的理,是“天地之理”,所谓“性”,是天之性。用理观察事物,所以被视为理学的萌芽。
周敦颐(濂溪)是另一位理学的先驱。他的《太极图说》,袭取《道德经》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说“太极”是一,阴阳是二,阴阳合是三。例如,君是一,臣是二,能君君即是合。所以,太极是理,阴阳是气。张载(横渠)在关中讲学,故称为“关学”。他特别提到气,认为,气充塞天地间,有聚有散,聚则成物(人也是物),散则复归太虚。故气是永恒不灭的。所以,他不相信灵魂之说,人死即气散。王安石在这方面也有贡献。这些思想的源头,大致来自老子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而来,不过换了名词,“无”称为理或道,“有”称为气或象而已。所以,道家是理学的源头。
周敦颐的学生程颢(明道)、程颐(伊川)兄弟为理学建立了较完整的体系,二程均是洛阳人,史称“洛学”。
南宋朱熹秉承程颐的余绪,成为集理学大成的人物。他认为“理”是永恒超时空的,就是“道”。“气”是构成宇宙一切事物的条件。所以,理在气先,理与气是分离的;每一个事物,均有其理存在,因此每知道一事物的理,就增加了对理的了解,即“格物致知”。一事物的理,就是该事物标准的理想形态,也成为“极”,总和天地一切事物之“极”,称为“太极”。将这种说法应用到人,人的“极”,即仁、义、礼、智、信五常,是人的本性。所以人必须“知性尽心”。人性分为三纲五常,加上兄弟、朋友合成五伦,这是天理,与春夏秋冬四季关系的一样。凡是人均应遵循仁义礼智信等“五常”(极)去实践。因此,朱熹建立了严密的道德体系。
朱熹的另一个影响是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四书”(后两篇为《礼记》中的两篇),他注释,称为《四书集注》,后世解释儒学者奉为标准。程朱理学成为以后中国思想的主流。由程颐、陆九渊到王阳明一脉相传的学术,被称为唯心学说,明中叶以后传习者很多,对明代的政治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唐宗教:
A、佛教。玄奘取经,译经,中国最大规模的译经活动,推动中国佛学的发展。高祖时曾下诏僧侣还俗,但未见执行;太宗时期,改变政策,以后唐代皇帝,除武宗外,多佞佛。
B、道教。以老子姓李为同宗,加以崇敬,但主要是迷信其长生不老、服食丹药。从宪宗开始,有五位皇帝因服食丹药致死。所以,唐代的道教与北朝相近,不似南朝的研究阐释老庄哲学。
C、景教。基督教的教派之一。635年经波斯传入中国。在长安建有寺庙,明代出土《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录了在中国的流传情况。
D、祆教。又名拜火教。起源于波斯(后称明教),北魏时传入中国,高祖是在长安为其立寺,但禁止百姓祈祭。
E、摩尼教。也兴起于波斯。也禁止百姓信奉。
F、回教。由海道传入杭州、广州等地。
元宗教
(1)佛教:禅宗、天台法相华严、律宗。——白莲教
(2)道教
(3)基督教-也里可温教。
(4)摩尼教-明教、犹太教、印度婆罗门教、萨满教
和月清岚 写道:一、填空
1、宋的思想文化
宋代的理学吸收道家与佛家的若干精义,用以阐发传统儒家的思想,使儒家思想充实完备。宋代的理学侧重探讨宇宙论及认识论,使其成为有系统的哲理,更进而据此规范人生,引出若干道德的教条。换言之:理学是以儒学为基础,援用道佛哲理,融汇而成的一套新儒学。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可追溯到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汉末,道家学说盛行,儒学不仅不是显学,已经沦为与百家学说同等的地位。北朝虽然重视儒者,只是重视“儒术”以为政治统治的需要,对儒学则重视不够;当时能使人长生不老的道教及轮回修来世的佛教盛行。南方则谈玄说老,儒学中只有“易”学受重视。隋朝的“大儒”王通自拟为圣人,虽被后世谴责,但“门人弟子相趋成市”,可见孔子至圣先师的地位并没有确立。
韩愈在唐中叶作的《原道》,“攘斥佛老”,他主张“人其人,庐其居,火其书”,即是要用政治的力量使僧道还俗,废去寺观,焚烧佛老经典。他的学生李翱的《复性书》,虽然提倡复性,但也是受道家的影响而阐释中庸,这被后来学者视为宋代理学的开端。
被视为宋代理学先驱的邵雍(康节),曾受学于道家陈抟的三传弟子李之才。他首次提出“穷理尽性”的主张,所谓理,是万物所由生的理,是“天地之理”,所谓“性”,是天之性。用理观察事物,所以被视为理学的萌芽。
周敦颐(濂溪)是另一位理学的先驱。他的《太极图说》,袭取《道德经》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说法,说“太极”是一,阴阳是二,阴阳合是三。例如,君是一,臣是二,能君君即是合。所以,太极是理,阴阳是气。张载(横渠)在关中讲学,故称为“关学”。他特别提到气,认为,气充塞天地间,有聚有散,聚则成物(人也是物),散则复归太虚。故气是永恒不灭的。所以,他不相信灵魂之说,人死即气散。王安石在这方面也有贡献。这些思想的源头,大致来自老子的“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而来,不过换了名词,“无”称为理或道,“有”称为气或象而已。所以,道家是理学的源头。
周敦颐的学生程颢(明道)、程颐(伊川)兄弟为理学建立了较完整的体系,二程均是洛阳人,史称“洛学”。
南宋朱熹秉承程颐的余绪,成为集理学大成的人物。他认为“理”是永恒超时空的,就是“道”。“气”是构成宇宙一切事物的条件。所以,理在气先,理与气是分离的;每一个事物,均有其理存在,因此每知道一事物的理,就增加了对理的了解,即“格物致知”。一事物的理,就是该事物标准的理想形态,也成为“极”,总和天地一切事物之“极”,称为“太极”。将这种说法应用到人,人的“极”,即仁、义、礼、智、信五常,是人的本性。所以人必须“知性尽心”。人性分为三纲五常,加上兄弟、朋友合成五伦,这是天理,与春夏秋冬四季关系的一样。凡是人均应遵循仁义礼智信等“五常”(极)去实践。因此,朱熹建立了严密的道德体系。
朱熹的另一个影响是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为“四书”(后两篇为《礼记》中的两篇),他注释,称为《四书集注》,后世解释儒学者奉为标准。程朱理学成为以后中国思想的主流。由程颐、陆九渊到王阳明一脉相传的学术,被称为唯心学说,明中叶以后传习者很多,对明代的政治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唐宗教:
A、佛教。玄奘取经,译经,中国最大规模的译经活动,推动中国佛学的发展。高祖时曾下诏僧侣还俗,但未见执行;太宗时期,改变政策,以后唐代皇帝,除武宗外,多佞佛。
B、道教。以老子姓李为同宗,加以崇敬,但主要是迷信其长生不老、服食丹药。从宪宗开始,有五位皇帝因服食丹药致死。所以,唐代的道教与北朝相近,不似南朝的研究阐释老庄哲学。
C、景教。基督教的教派之一。635年经波斯传入中国。在长安建有寺庙,明代出土《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记录了在中国的流传情况。
D、祆教。又名拜火教。起源于波斯(后称明教),北魏时传入中国,高祖是在长安为其立寺,但禁止百姓祈祭。
E、摩尼教。也兴起于波斯。也禁止百姓信奉。
F、回教。由海道传入杭州、广州等地。
元宗教
(1)佛教:禅宗、天台法相华严、律宗。——白莲教
(2)道教
(3)基督教-也里可温教。
(4)摩尼教-明教、犹太教、印度婆罗门教、萨满教
一、阳明心学
明朝前期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主要是宋元以来的程朱理学,宋濂、刘基、吴与弼等人便是尊朱学的代表人物。但到了吴与弼的弟子陈献章时,开始转入陆九渊的“心本”论,到明代中叶王守仁时,进一步发展了“心本”论思想,形成了阳明心学体系。
(一)、明代心学之祖——陈献章(白沙心学)
陈献章(公元1428——1500年),字公甫,别号石斋。广东新会白沙里人,故称“白沙先生”,其著作名为《白沙子全集》;又因白沙里地处西江入海之江门,所以其学说又称“江门之学”。陈献章在公元1447年参加科举考试中乡试后,会试多次不中。后自己刻苦学习诸儒之书,数年后再入太学学习,因作《此日不再得》一诗而名噪京师。回乡后,向陈献章求学的人日益增多。后他被广东地方推荐至京,授官翰林院检讨而归。从此居家讲学,直至1500年病逝,年七十三岁。
关于宇宙本源问题,陈献章提出了“天地我立,万化我出,而宇宙在我矣” 的主张,这实际上是陆九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一说的翻版;但与陆学亦有异处,他突出强调“心的知觉作用是决定万事万物的枢纽”的思想——即“身居万物中,心在万物上”。 在修养方法上,陈献章注重“静”字工夫,由“静坐”而术“静”,由“静”而体认“内心”,所以他提出作学问者当于“静坐中养出端倪”的修养方法,也就是用禅宗修炼静坐的方法,反身求诸于己,这样才能悟到真正的属于自己的思想。他甚至还认为,为学问者,不仅不须要研究客观现实世界,而且也不必读书,只要静坐悟道即可。
陈献章心学的出现、形成,意味着明代学术思想由程朱理学向心学转变。陈献章的弟子中湛若水又发挥了其师“静坐中养出端倪”的心学方法,弘治十八年(1505年),王守仁在京师结交了湛若水,二人志同道合,“时王守仁在吏部讲学,若水与相应和”,王守仁的思想无疑受到陈献章与湛若水的影响和启发。王守仁把陆九渊的“心学”思想发挥到极至,形成与“朱学”抗衡的“心学”体系,陈献章恰好处在程朱理学到陆王心学的过渡时期。在明代心学体系形成过程中,陈献章无疑发挥了承先启后的作用。黄宗羲称陈白沙为明代心学之祖,由白沙启心学,“至阳明而后大”,这的确是一个中肯的评价。
(二)、龙场驿站的“顿悟”——王守仁(阳明心学)
明中期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的出现,预示着明前期在思想上占统治地位的注重自我修身养性的程朱理学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引发了儒家学者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在价值自觉,激发了学者们关心社会、服务社会的经邦济世的强烈责任感。他们为实现对社会改造的理想,逐渐改变着明前期学者们回避仕途、为学术而停留在学者圈子的做法,为服务社会而投身政治舞台。在这样的形势下,出现了一批有政治地位的学者。他们以自己政治地位的优势,将自己的对传统学术、思想的见解进行阐发、传扬,从而形成某种社会思潮。王守仁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位。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浙江余姚人,出身于官宦世家。因曾筑室绍兴阳明洞,世称“阳明先生”。王守仁年青时受程朱理学影响甚大,且好言兵,善骑射。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弘治十八年(1505年)在北京任兵部主事,开始授徒讲学。正德元年(1506年),因触忤当权的宦官刘谨,被廷杖四十后贬谪为贵州龙场驿驿丞。龙场在万山丛中,到处是毒蛇、瘴疠之气,周围都是少数民族,且语言、习俗与中原地区完全不同。他没有屋住、没有菜吃,又无书可读,每天只能演绎旧闻、修身悟道。一天夜里,突然悟出“格物致知,自求于心”的道理。也就是说,“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即心就是理,要穷理只能向内而不是向外,所以朱子的格物向外是不对的,格物既是纠正心中不正确的念头。这就是王守仁心学的基本观点,是他龙场顿悟的结果。龙场驿站的生活改变了他的学术思想。
刘谨被杀后,王守仁升任江西庐陵知县(今江西吉安),后又在南京刑部、吏部任职。此时他已经是著名学者。在吏部讲学,与湛若水相倡导,造成一定的影响。正德十二年至十六年,他担任南、赣巡抚都御史。这一地区几十年来农民起义不断,是明政府最头痛难治的地区。王守仁到任后,用不到两年的时间讨平了多股“盗贼”。这也是他“破山中贼易”与“破心中贼难”的观点的来由。王守仁在南、赣的成功,改变了人们对学者不善于军功的看法,明朝的学术与事功开始重新结合起来,为学术思想的传播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正德十四年六月(1519年),宁王朱宸濠以十万之众在封地南昌发动篡位的叛乱。在没有接到朝廷旨意的情况下,王守仁再次表现出了他的随机应变的能力及军事才能,在鄱阳湖大战中,不仅一举歼灭几万叛军,还活捉宁王,只用三十五天就平定叛乱。
嘉靖年间,政争激烈。王守仁受压抑,晚年受命出师思恩、田州。嘉靖八年(1529年),病逝,终年57岁。王守仁生平事功卓著,在戎马倥偬之际,一直坚持学术活动,即使在鄱阳湖大战中也是边指挥作战、边讲学,培养了一大批王学骨干力量,如徐爱、薛侃、邹守益、王艮等,对明中后期的学术影响极大。他不仅是明代最杰出的军事家、教育家、更是最有影响的哲学家。
他提出的主要哲学命题是“心外无物”和“心外无理”。认为,心是天地万物的本源,“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所在便是物。”即人心想到什么,什么就是物。而“心外无理”,是说“万事万物之理不外于吾心”,即事物的“理”,不存在于客观事物之中,而存在于人们的心中,所以说“心即理”。从哲学上讲,他的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
晚明大儒刘宗周在《阳明传信录》中谈及王学的主要内容说:“先生教人,吃紧在去人欲而存天理,进之以知行合一之说,其要归于致良知。虽累千百言,不出此三言为转注。”具体内容如下:
1、格物说。
王学是从批判朱学发展起来的。朱学以天理为本体,天理是万事万物的性,所以朱学的“格物”“在即物而穷其理也。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谓定理也。是以吾心而求理于事事物物之中,析心与理而为二矣。”也就是说,个体(本心)可能符合天理,也可能符合于人欲而背天理,所以格物的目的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而王守仁在《大学问》中将“格物”的格解释为“正”、物释为“事”。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 所以,格物致知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为一者也。” 就是说,人心是决定是非善恶的标准,人人心中有理,真正的权威是自心,而不是心外的圣人。
2、致良知。
“良知”一词,出自孟子。王守仁的“致良知”,是对孟子良知说和陆九渊“心即理”说加以继承、改造而来。在王守仁看来,“良知”即人心(本体),是人人所共有的,是先天存在而非后天产生,良知是知,知是知非,知善知恶,所以良知就是天理。真正的圣人在自己心中,不在心外。虽然人人都有良知,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致良知。既然良知是人的本体,所以致良知的方法不是通过社会实践,只要通过内心的反省、理性的思考就能“存天理、灭人欲”。致良知是知行合一的标准。
3、知行合一。
依据致良知需要内心的理性思考的理论,王守仁还提出了知行合一的观点。因为知和行都是心生的,所以知的时候就是行了。他不同意宋儒的知在行先的观点,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圣学“只是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从上所述可见,王守仁的主导思想是与宋儒不同的,他不像朱熹那样强调一切以圣人先贤的言行为准绳,而提倡人的个性,即“心即理”。但他的心即理并不是鼓励人们为所欲为,而是强调人的思想的变化应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他的这种思想,反映了明中期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商业、手工业的发达,人们的社会、道德、审美、消费等观念的变化,自我意识的增强。所以,他对宋儒的批判是与时代的进步相一致的,是代表当时社会思潮向在思想上占统治地位的程朱理学的冲击。王守仁本人虽然没有意识到其学说的近代意义,但这并不影响王学产生的意义及其对未来社会思潮演变的影响。
王守仁所创立的“姚江之学”的主要特点是与时代合拍,所以他的学说比较容易得到时代的认可,从士大夫到一般百姓,许多人在讲王学、学王学,人们的思想观念也由此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解放。王学自然也被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使明中叶以后的王学自然地占据了学术、思想的主导地位。
(三)、王艮与泰州学派
随着王学的传播、发展,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不同的王学学术流派。黄宗羲认为:“姚江之教,自近而远,其最初学者,不过郡邑之士耳。龙场而后,四方弟子始益进焉。” 但以后的某些王学者们逐渐抛弃了王学的批判精神而流于空谈,王学趋于没落。而一些王学的传人和进步学者则以更加务实的精神去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对王学末流所代表的空洞无物的理学思想进行批评,开创了明后期的实学、反理学之学,人们称他们为“王学左派”,代表人物为泰州学派的创立者王艮、明末的李贽。
王艮(1483~1540年),字汝止,号心斋,泰州安丰盐场人(今江苏东台北)。泰州学派的创始人。其家以煮盐为生。七岁时就读于乡塾,后因家贫而辍学。在随父行商时仍携带《孝经》、《论语》、《大学》等,“遇人质难,久而信口谈解,如或启之。” 就这样他一边谋生、一边自学。可能是他的家庭出身及经商的经历,使他对儒学有自己的理解。38岁时(1520年),听到有人说他讲的儒学类似于王守仁的学说,就跑到江西去与王守仁辩论,最终自叹不如,对王守仁佩服至极,拜王守仁为师。
王艮虽然是王守仁的弟子,但与其师在政治思想上也是有分歧的。王守仁主要是讲统治者要关心国家大事;而王艮则讲普通百姓也要关心国家大事。所以,王艮长期在下层百姓中讲学,他的著作被后人辑为《王心斋先生遗集》。
王艮拜王守仁为师,主要是受王守仁哲学思想的影响。在拜师前,他已有自己独立的思想。黄宗羲认为王艮思想特色或主流是“百姓日用之学”和“淮南格物”之说。
1.“淮南格物”。
王艮继承、发扬了王守仁的“吾心即理”的学说,认为天地万物、国家天下一切关系的中心都是自我,所以他提出了“淮南格物”说。“淮南格物”的中心是“尊身立本”。他从“天地万物一体”的命题出发,提出“天地万物之本”乃人的身体,所以身就是道。只有尊道尊身才是“至善”。同时,他还认为,物有本末之分,身体与天下国家都是物,但身体为本、天下国家为末,因为《易》有言“身安而天下国家可保”;不是别人不敬你,是你自己不敬自己。王艮的格物说,是与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
2、“百姓日用之学”。
传统的儒家思想强调“道”的神圣性,只有君子(圣人)才能知道它,其目的是证明圣人与百姓、上智与下愚之间存在差别是合理的。而王艮的观点则与此不同。他出身社会下层,又长期在民间讲学,所以他认为,“圣人经世,只是家常事”,“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条理处。”所谓“百姓日用”就是指人民生活当中的的吃饭、穿衣等。所以“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即事是学,即事是道。”当人贫困到连最基本的生存权都难以保障之时,那就不是真实的学问,也不是圣人之道。他的这种思想是对宋明理学禁欲主义的反叛,在思想上具有进步的意义。此外,“百姓的日用之学”还含有普通百姓皆知“所以为学”的理想,他提出平民也可以受教育的思想,可以说是孔子“有教无类”思想的翻版。在他的学生中,不但有普通百姓樵夫、窑匠等,也有上层官僚地主、知识分子。据统计,泰州学派从王艮开始五传弟子共487人,其中以进士为官的18人,以贡士为官的23人,其余都是“士庶樵陶农吏”。这与他独创门派前周游讲学的目的“入山林求会隐逸,过市井启发愚蒙”是一致的。
明清史专家商传在研究后认为:“泰州学派是一个具有强烈反叛传统意识的学派,王艮本人便以‘驾师说之上’的学术观点开创了自己的学术天地,泰州学派的传人,也大都继承了这一学派的精神,敢于向传统及权势挑战,怀着无限的救世之心,去进行不懈的追求,将学术与民众结合到了一起。”
二、儒教叛徒李卓吾
李贽(公元1527—1602年),字卓吾,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祖先从事航海、通译、出使等职,祖、父都了解商业活动而且是伊斯兰教徒。所以他自幼少受传统礼教束缚。父亲以教书为业。李贽青年时代家贫,到处奔波。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中举人。曾任教谕、国子监博士一类小官。在这一过程中他接触到王学,并逐渐结识了泰州学派的一些领袖人物,并拜王艮的儿子王襞为师。他任云南姚安知府时,由于不再能容忍官场的黑暗、腐败,于1580年(万历八年)辞官,往湖北投靠朋友耿定理,耿死后,他移居湖北麻城龙潭湖上的芝佛院。此后专门从事讲学、著书。万历二十九年移居北通州(今北京通县),第二年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被捕入狱,在狱中被迫割喉自尽,著作也被列入禁书。李贽的学术思想主要体现在《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
李贽非常崇拜泰州学派的前辈、特别是开创者王艮。认为他是一位侠客,所以他的学术相传自成一派,徐樾、颜钧、何心隐等才能“负万死不回之气”,这大概是由于王艮有“骨刚气雄、奋不顾身”的精神,所以他的后辈才能有如此成就。
李贽继承并发扬了泰州学派中反传统的精神,公开举起反理学的旗帜。他曾说自己是从小就倔强难化,不信学,不信道,不信仙、释。所以看见道人、僧人就厌恶,看见道学先生更是厌恶。所以他公开以“异端”自居,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见解。在这样思想认识的前提下,他进一步否定儒家经典。认为,《论语》、《六经》、《孟子》等儒家的经典著作不过是史官、臣子过分的“赞美之语”,不过是孔、孟弟子“记忆师说”的记录,非“万世之至论”,不过是“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应当允许人们怀疑其存在的问题。
在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他不仅否认儒家经典,他思想中最为人称道的是敢于破除千百年来人们对孔子的迷信,反对神化孔子,认为孔子是一个普通的人,公开提出不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的观点,应建立“今日之是非”,他说:“前三代(夏、商、周),吾无论矣;后三代,汉、唐、宋是也。中间千百余年而独无是非者,岂其人无是非哉?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
李贽还批判封建礼教,提出男女平等的观点。他针对封建礼制歧视妇女的“妇人见短,不堪学道”的谬论,认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着急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这样的观点在当时是非常大胆的、进步的。而且在他收的徒弟中就有女弟子,这一点在当时倍受正统士大夫们的诽谤和攻击。他还赞扬寡妇再嫁,认为汉代的卓文君改嫁不是“失身”、而是“获身”,批判了程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摧残妇女的言论。
李贽还提出人不分高低、贵贱,“人人皆可以为圣”的平等主张。认为“圣人不曾高,众人不曾低”、“庶人非下,侯王非高”。他强烈反对用礼、政刑等限制、约束人们的思想、言论、行为,认为这是天下不安的根源。主张依据每个人的特点,“各从所好、各骋所长”,以使个人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他心目中理想社会应是:统治者想民之所想,欲民之所欲,这样“天必从之”。
李贽对对那些当世的道学先生的批判更是激烈。认为他们的言行可用“饰致于外,务以悦人”八字概括。他们表面上讲道学,实际上是为富贵,他们虽穿着儒雅,但行为有如猪狗。他们都没有真才实学,故需要以“圣人讲道学之名要之”,作为取得高官后禄的资本。他们都是一些投机取巧、见风使舵的势力小人。
李贽的思想观点明显是对传统的背叛,是无法容于那个时代的。所以在他的宦游生涯中处处与上司抵触,他自己承认,“余难以不受管束之故,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为墨,难尽写也。” 所以他自称“异端”,他说:“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
在李贽的言论中,充分表达出了他一生孤立拼搏的感觉。为排解、平衡这种心灵的困惑,只好求助于佛老,但结果只能是口头上“饱道饫德”,并没有“在深夜的此岸观照出黎明的彼岸”, 最终只能在狱中自杀以示对传统势力的最后抗争。据侯外庐等人的研究,李贽自杀事件影响极大。不仅他所写的书相继刊行,读他的书的人愈来愈多,其弟子讲“海以内无不读先生之书者,无不欲尽先生之书而读之者”。他要求平等和发展个性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反叛精神,是与当时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节奏合拍的,开晚明思想界风气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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