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国际社会的诞生
1、至尊法案是什么?起因?为什么要通过?内容?影响?
答:
《至尊法案》是15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一项法案。它是英国自上而下进行的宗教改革,起因是1533年亨利八世为与王后凯瑟琳离婚,公开和罗马教皇决裂,后下令禁止向教廷缴纳岁贡。
《至尊法案》的内容包括: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唯一的最高首脑,对一切宗教事务具有最高的权力,可以任命教会的各种教职,决定教义;将宗教法庭改为国王法庭,由国王来审判教徒;镇压“异端”,改革教会,不承认罗马教廷的最高权力。
改革后的教会称为英国国教,它成为都铎王朝实行绝对主义统治的工具。
2、《南特敕令》
答:
《南特敕令》产生的背景是1562至1594年间发生在法国的胡格诺战争。战争中,胡格诺教集团的亨利四世登上王位,但他在1593年改宗天主教,虽然因此得以成为全法国公认的国王,却也带来了新的宗教问题。
1598年,亨利四世颁布《南特敕令》,其主要内容是:宣布天主教为国教,同时给予胡格诺教徒以宗教信仰自由,且有权担任国家官职。为了保证胡格诺派贵族的权利,敕令还允许他们维持25000的兵力和保留若干堡寨。巴黎高等法院还由天主教徒和胡格诺教徒担任法官,共同处理宗教争端。胡格诺教在法国取得了合法地位。
但是这一法令在1685年被路易十四宣布废除,重新开始宗教迫害,致使20万胡格诺信徒离开法国,对法国的近代化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3、三十年战争与《威斯特伐利亚合约》
答:
起因:
三十年战争是1618至1648年间进行的一场欧洲大战。当时分裂的神圣罗马帝国诸侯与诸侯之间、诸侯与皇帝之间普遍存在着斗争,特别是在宗教改革后,帝国诸侯分裂成“新教同盟”和“天主教同盟”,彼此对立而又各自获得外国势力的支持,这成为战争爆发的深层原因。战争爆发的直接原因是皇帝马提亚企图巩固他在波希米亚的权势,遭到波西米亚贵族的反感,结果发生“布拉格掷出窗外事件”,成为战争的导火索。
特点:
战争中,西班牙支持德国的天主教皇帝及旧教诸侯;希望维持德国的封建割据的局面、同时也觊觎德国土地的,法、英、荷、丹麦、瑞典诸国则支持新教诸侯。其中法国是天主教国家,可见在此时的欧洲外交中,宗教已经不是唯一的影响因素,三十年战争表面上是围绕德意志新、旧教同盟之间的宗教战争,但实质上却是欧洲各国围绕着霸权的争斗。
结果:
1648年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首先,和约保证了胜利者(法国、瑞典、勃兰登堡等)获得大片领土,同时,条约正式承认瑞士脱离神圣罗马帝国,成为独立国,并正式承认40年前荷兰从西班牙获得的独立。其次,和约确定了德意志的宗教关系,规定路德和加尔文教与天主教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第三,和约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力,同时还承认各诸侯国有独立的外交和内政权力,帝国的重要事务则必须由帝国议会决定。
影响:
长期的战乱使德国遭受惨重破坏。战争及战后和约加剧了德意志政治上的分裂。但战争也为日后英、法争霸埋下了伏笔。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还开创了以国际会议的形式结束国际战争和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确立了国家主权、国家领土和国家独立等国际关系准则,是国际关系史上新时代开始的重大标志。
评价:
催生了现代国际社会:它彻底削弱了神圣罗马帝国,确认了欧洲主权国家体系的存在,同时还有力地促成了现代国际法体系的诞生。
4、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答: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是因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绝嗣,法国的波旁王室与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室为争夺西班牙王位,而引发的一场欧洲大部份国家参与的大战。它的主要战场在意大利、尼德兰和德意志,还蔓延到了美洲。法国在战争中受到了重挫,但也未完全战败。
战后,签订了《乌特勒支和约》,规定路易十四的孙子腓力可以继承西班牙王位,但法、西永远不得合并;法王路易十四称霸全欧的计划破产,法、西的一些殖民地也因此转让给英、奥。相反,英国因此获得了大量的殖民地,成功巩固了海上优势,走上了殖民帝国的道路。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在世界外交史和战争史上的地位在于:它是第一次世界规模的战争,也是第一场与宗教完全无关的战争。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由新型职业军队进行,它确定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基本走向。
5、现代国际法的创立、鼻祖与代表作
答:
现代国际法研究的鼻祖是荷兰的格老秀斯,其代表作《战争与和平法》一书系统论述了国际法的主要内容,堪称现代国际法的奠基之作。他实现了自然法理论的现代化,而且使之更加神圣化和权威化;在他看来,自然法乃是人类理性或本性的体现,是判断社会是非曲直的标准。格老秀斯的国际法理论强调:国际法的最高宗旨应当是寻求国际和平与尽可能减少战争的破坏。这种高举和平大旗、充满人道主义关怀的国际法理论,为现代欧洲国际社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前景。